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(暂行)

发布时间:2024-03-04文章作者:编辑:刘吉宇审核人:浏览次数:

根据校学生工作部统一部署,为进一步夯实班风,促进良好校风、学风建设,经学院研究决定,将大一新生晚自习作为常态化工作,现制定《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规定(暂行)》,具体如下:

一、参与对象

学院全体2023级大一学生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晚自习自3月4日开始,至第18周周四(含第18周)。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(不含法定节假日)19:30—21:00。

三、场地安排

晚自习教室由教务处、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。见下表:

四、出勤考核制度

1、19:40分后进入教室记为迟到,20:40分前离开教室记为早退;全体同学采用钉钉考勤打卡方式进行考勤。

2.晚自习期间禁止以各种名义和形式在教室安排与学习无关的事宜。

3、学院学生会干部将不定期巡查晚自习秩序。缺勤名单由钉钉生成,不定期发布在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。

五、请假制度

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找高思宇老师办理请假手续,请假单见附件1。未及在钉钉考勤系统上传假条的,记为缺勤。

六、奖惩机制

1.学院分析钉钉生成的出勤记录,出勤情况将纳入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、入团等各项推优评优等工作中。

2、对于缺勤人数少于1/2的班级,学院将通报批评,取消该学期班集体荣誉评选。一学期内学生个人缺勤5次以上将取消本学期评奖评优、上团课、上党课、推优等资格。

3.对于晚自习全勤的学生设置“学习勤奋奖”,颁发奖励证书,并给予物质奖励。该奖项不超过大一学生人数的15%,每学期评选1次,由钉钉考勤系统自动生成。


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

2024年3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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